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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题:大家是怎么看待业主维权的?维权?无理取闹?

发表于2017-06-05
买房对众多80,90而言,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,而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较量,也从未停止。现今的房地产市场以期房为主,众多的不可预知因素,让这种较量愈演愈烈。
  近期了解了一起业主维权事件,但是感觉却颇为复杂。现将了解到的维权理由及方式发上来,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:
  某楼盘由于未能按时交房,(开发商的理由是由于市政施工,水暖等管道未接到位)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纷争。业主联合起来进行维权,
  维权理由:
  一、合同中规定的延期交房赔偿比例太低,要求提高赔偿标准;
  二、房屋公摊面积太大(公摊超过30%,购房合同中对公摊面积有详细说明),要求予以补偿;
  三、部分户型由于外立面造型影响,窗户高度仅1.3m(图纸通过审核,售房时介绍已平面为主,未特殊说明立面有影响,要求按市场价退房(市场价与购买价每平米有将近2000的差价)
  维权方式:
  一、高峰期堵塞主干道,造成拥堵,把事情闹大,引来社会关注;
  二、市政府门前打横幅静坐,引起相关领导关注;
  前提介绍清楚了,那么问题来了,大家认为维权理由合理吗?维权方式合法吗?或者,哪些维权理由及方式才是合情合理的呢?
发表于2017-06-05

 先来说说我的看法吧。
  一、开发商延期交房,这是既定事实,只要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有相关的免责条款,都应进行赔偿;
  二、赔偿比例及公摊部分,合同中有明确说明,业主签了字就表示认可了,不知道或者没看见不能作为维权理由,业主有责任;
  三、立面影响采光,如开发商确实未作特殊说明,应算的上欺诈(但是业主举证会比较困难)如需退房,应退回购房款,同时对房产增值部分及业主贷款给予补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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